第一條 為了維護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,嚴肅黨的紀律,純潔黨的組織,保障黨員民主權利,教育黨員遵紀守法,維護黨的團結統一,保證黨的理論、路線、方針、政策、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,根據《中國共產黨章程》,制定本條例。
第二條 黨的紀律建設必須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、毛澤東思想、鄧小平理論、“三個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學發展觀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,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、全黨的核心地位,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,弘揚偉大建黨精神,堅持自我革命,貫徹全面從嚴治黨戰略方針,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,推動解決大黨獨有難題、健全全面從嚴治黨體系,全面加強黨的紀律建設,為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、民族復興偉業提供堅強紀律保障。
第三條 黨章是最根本的黨內法規,是管黨治黨的總規矩。黨的紀律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。黨組織和黨員必須堅守初心使命,牢固樹立政治意識、大局意識、核心意識、看齊意識,始終堅定道路自信、理論自信、制度自信、文化自信,切實踐行正確的權力觀、政績觀、事業觀,自覺遵守和維護黨章,嚴格執行和維護黨的紀律,自覺接受黨的紀律約束,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。